「土地」向來是香港各項議題的癥結:由住屋、醫療到本土工業,討論到某一刻,總要問「地從何來?」。回收業亦然,由月前被逼遷的紙包盒回收廠「喵坊」,到在棕地上缺乏規管的回收廠,背後都關乎於同一個命題:香港有否足夠、合適的土地分配予回收業,以處埋龐大的廢物量?
早前,有團體針對上述問題,舉辦了「環保與循環再造業高峰會」,邀請不同界別持份者共同商討。會上,嘉賓對談擦出不少火花,在此嘗試擷取數個論點,並作進一步討論。
地要多少才足夠?
要計算需要多少回收用土地,先要知道目標回收量。按政府2021年發布的《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》,回收率需提升至55%,即每年目標回收約329萬噸都市固體廢物。
香港2021年的回收率為31%,回收總量為184萬噸。政府分配作回收用途的土地則有約29公頃(包括18塊短期租約地、環保園、O Park一期及Y Park)。粗略換算,即每公頃地可處理約6萬噸回收物。換言之,要達到55%回收率,我們需要至少53公頃回收用地。
要留意上述用來計算的29公頃回收用地,只是指政府特別分配出來用於回收的土地,那些同樣是用於回收的私人土地或棕地,則未包括在內,而事實上不少規模細小的回收商均是位於棕地。因此,上述所講香港至少需要53公頃回收用地才能滿足需求,很大機會是低估了,但至少讓大家有一初步概念。
長遠、宏觀地規劃回收土地
得出所需土地只是第一步。高峰會中,嘉賓們不謀而合地點出「長遠、宏觀土地規劃政策」的重要性。政府現時為回收業提供的短期租約地,僅規定土地要處埋回收物,並沒有細分不同土地需處理哪類回收物。一些處理較高價值回收物的回收商(如廢紙),往往能以高價競投土地,變相令處理中下價回收物的回收商(如塑膠、紙包盒)更難覓地,令回收業容易側重某一種類回收物,扼殺行業多元化發展。
因此,回收用地必須進一步規劃用途,針對不同種類廢物的數量、技術需求,劃出特定土地予特定種類的回收商。某一比例面積的土地用作塑膠回收,另一些則用作紙包盒、雜紙回收,確保不同回收物都有足夠土地,增加多樣性,回收業才能健康發展。
再者,政府需重新審視短期租約中,「短期」兩字。現時18塊短期租約回收用地,一般租期為三至五年。然而這些土地缺乏基建,回收商需自行加設供電、污水處理等設備,涉及大量投資,只短短三至五年承租期,回本相當困難。租期的限制變相令回收商不作長遠籌謀,更遑論投資新技術。窒礙回收業向高新科技發展,不就是違反政府鼓勵創科的大方向嗎?。
其實政府一早了解長租用地對回收業的重要性。於2011年環保園招標的新聞公報中,標榜環保園有「長達20年的租約期以便租戶在穩定和安全的環境作長線投資」。難度「穩定和安全的發展環境」只適用於有能力承租環保園用地的大型回收商?中小規模的只能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?
大幅修改短期租約政策可能較費時失事,會中有嘉賓建議參考其他國家做法,讓現有租戶享有續租權,即使每三年續租,如現有租戶欲繼續租用,政府必須優先考慮。相同做法放在香港,絕對可行。
回收有別於一般工商業,業務有其公共性。既然社會已認定回收的重要,亦為回收量定下了指標,那我們便需要真正的行動,「土地」和「可持續發展的回收土地政策」就是當中的關鍵。今屆政府常說KPI,難度不明箇中道理?